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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企业研究推进委员会会员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17:25:44  浏览:942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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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企业研究推进委员会会员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文件

国经贸厅[2002]75号


关于做好中国企业研究推进委员会会员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浪潮的席卷下,世界经济正处于结构大调整、资产大重组、企业大分化的关键时期,我国也已进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粗放经济向集约经济转型、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对接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剧变的国内外市场变局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和加强研究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因此,企业研究工作直接关系到现代企业的兴衰成败,进而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关于加强企业研究工作的精神,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切实推进企业战略研究和战略管理,尽快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广大企业及其研究机构的要求,经委领导批准,国家经贸委经研中心牵头筹备成立中国企业研究推进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基本宗旨是积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加强企业研究(特别是战略研究、发展研究、管理研究等)工作,为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力宣传新形势下企业研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研究工作的新观念、新理论和新思路,总结企业研究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和方法;评定与推广企业最新研究成果,推动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加强横向联系与合作,做好跨学科、跨行业、跨地区企业研究课题的协调工作,为企业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培养人才等,营造企业研究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为把这项工作尽快引向深入,请协助做好中国企业研究推进委员会会员企业的推荐工作。会员单位主要应是各地的重点优势企业,不受所有制和行业的限制。其基本条件是:企业领导重视有关研究工作;企业在战略研究、发展研究、管理研究等方面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室或研究小组等);企业拥有一定的研究力量及成果。原则上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10至50户企业,并在7月10日前报我委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详见附表)。

  联系人:王志钢、孙玉,电话:68391717、68391748(传真)。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委员会会员企业推荐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所有制   类型   行业  
职工人数   总资产
(万元)   年销售收入
(万元)  
研究机构名称   
研究人员数    其中具有高
级职称人数   
企业研究
成果总数     其中获省部级
以上奖成果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企业网址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企业研究
推进委员会
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委员会章程

2002年7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委员会简称“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英文名称China Enterprises Research Promotion Commission,缩写为CERPC。

  第二条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是全国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本会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下,由国内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央直属企业和全国各地区、各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自愿联合组成,同时吸收社会研究团体、国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经济界知名人士参加,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限制。

  第三条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的宗旨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企业研究工作,为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第五条 积极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研究工作新观念、新理论和新思路,推进广大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加强企业研究工作。

  第六条 加强企业改革与发展调查研究,特别是企业战略研究、管理研究、经营研究和资本运营研究等,设立中国企业研究成果奖,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科学评定工作,以表彰先进,推动全局。

  第七条 向政府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建议;为行业、地区和广大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第八条 通过举办展览、学术论坛和编辑出版有关刊物书著,介绍和交流国内外企业研究信息、动态和研究成果。

  第九条 组织培训和国外考察,学习和总结推广国内外优强企业在加强企业研究工作方向的成功经验与做法,为企业培养研究人才。

  第十条 推动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加强横向联系与合作,做好跨学科、跨行业、跨地区企业研究课题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开展其他有益于企业研究的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二条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会员分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凡设有企业研究院、研究所、研究室或其他专门研究机构的企业,申请后经批准可以成为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的企业会员;

  (二)凡与企业研究有关的组织、机构、协会及学术团体,申请后经批准可以成为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的团体会员;

  (三)凡热心于企业研究事业、有一定企业研究经验和理论造诣的人士,申请后经批准可以成为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的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本会组织活动的参加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会章,执行决议;

  (二)支持和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建议。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七条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根据章程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本会日常工作。理事会理事由全体会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四年。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企业研究会工作汇报,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

  第二十条 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及有关部门或行业的要求,设立地区或专业分会。地区或专业分会独立承担有关义务和责任,人、财、物独立运作,其业务上接受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指导。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是:国家经贸委经研中心拨款、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提供咨询服务和反馈企业信息的收入;其他有偿服务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出版刊物书著及其他有关经费的支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企业研究推进会理事会,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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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顺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 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顺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市办发〔2008〕25号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安顺军分区,市委各办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省驻安单位:

经市委讨论同意,现将《安顺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4日

安顺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市管专家是指符合第二章要求,并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选拔,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命名表彰,纳入市委、市政府统一管理的各类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 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选拔市管专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第二章 选拔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创新、奉献精神,在我市生产、服务、科研等一线工作领域中,近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市管专家选拔。

1、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含技术创新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前两位完成者,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第一完成者。

2、在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重大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3、在高新技术引进、吸收、改造中有重大突破,或在开发、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作中,成绩卓著,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者。

4、在旅游、信息、金融、外贸和企业现代化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或采取的管理技术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被政府或行业采纳后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者。

5、在城镇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和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勘测奖,或其设计、勘测、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者。

6、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经济研究、优良品种繁育、技术推广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的农业学科带头人。

7、在教育理论研究、教学改革实践中有所建树或创新,其理论或方法具有指导意义,推广、运用后成效显著,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者。

8、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医疗技术问题,为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的学科带头人。

9、在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法律服务、外语翻译、体育事业、民族民间艺术等领域造诣较深,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者。

10、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成绩显著并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者。

11、在学术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研究成果填补省内空白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学科带头人。

12、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13、其他在本行业、本专业中造诣较深、业绩突出、业内公认,并为我市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七条 选拔市管专家,采取定期申报、集中评审的办法进行,每三年选拔一次,原则上每次选拔30名左右。

第八条 市管专家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1、推荐。各地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申报,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确定后按程序推荐上报。

2、评审。市委组织部对申报人选条件进行审核,组织评审,提出初步人选。

3、考察。对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

4、会议研究。市委组织部会议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呈报市委市政府讨论决定。

5、公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至七天。

6、表彰。公示结束后,报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第四章 职 责

第九条 市管专家应爱岗敬业,扎实工作,除认真履行单位工作职责外,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履行好以下职责:

1、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及管理期内的工作、科研等业务目标。

2、勇于开拓,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国家、省(部)、市重点项目、课题的研究、开发及实施工作,开展原创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发挥在自主创新中的领军作用。

3、积极参与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咨询,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4、大力培养和凝聚青年骨干人才,努力促进本学科、本专业或本行业的发展。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条 市管专家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市政府进行管理,日常工作由市管专家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各单位协助管理。

第十一条 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市管专家五年为一个管理周期,期满后自然终止。市管专家在管理期内退休,或调离本市工作的,其相应待遇自然取消。

管理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安顺市市管专家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

2、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者;

3、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者;

4、有违法行为受刑事处罚者;

5、其他不宜作为市管专家管理的。

市管专家荣誉称号的取消,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管理期内的市管专家每年考核一次,全面考核市管专家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在加快推进安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考核结果作为动态管理的依据。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建立报告制度。对市管专家的职务调整、职称变化、工作调动、工作业绩以及奖惩、退休、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变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重大事项需征求市委组织部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立联系制度。市管专家作为市领导的联系对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书信往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市管专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区)、主管部门、市管专家所在单位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六章 待 遇

第十五条 市管专家享受下列待遇:

1、一般作为省管专家推荐人选和安顺市“四个一”人才工程核心专家后备人选。

2、在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加强对市管专家的知识更新,优先安排参加专业进修、学术交流、培训考察等活动,尽力解决所需活动经费。

4、优先解决市管专家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或问题。

5、实行定期体检和定期疗养制度。

6、市管专家岗位津贴按专家工作地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安顺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关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共青团作用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


 

关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共青团作用的决定

(1984年12月14日通过)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在推动着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这场改革,是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群众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其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在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总目标。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共青团要为实现这一根本任务而努力奋斗。在厉行改革、振兴经济的新形势下,共青团担负着推进经济改革、造就一代新人的重大历史责任。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创造性地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立志学习成才,创造美好生活,并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一、带领青年为经济振兴而投身改革

  青年是构成我国劳动者大军的主体部分。党和人民热切期望青年一代在经济改革和四化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青年拥护改革,改革需要青年。农业改革的伟大实践已经证明,改革可以进一步为青年提供用武之地,打开成才之门,展现幸福之路。带领青年投身改革是共青团的重要使命。

  带领青年投身改革,就要通过有针对性的、生动的宣传工作和教育工作,帮助青年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清这场改革的性质、任务和目的,激发投身改革的热情和责任感,把个人的前途同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紧紧联系在一起,在本职岗位上英勇劳动,多做贡献。要引导青年服从改革的大局,勇于到艰苦的地方和繁重的岗位上去,到人民迫切需要的、有广阔发展前途的服务行业中去,抢挑重担,争做表率。要教育青年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做勤奋工作、遵章守纪的模范。要引导青年认清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树立全局观念和科学态度,以无所畏惧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韧性,把改革事业推向前进。正在全团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应该同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在帮助广大团员正确认识改革、自觉参加改革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带领青年投身改革,就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改革的需要出发,扩大团的工作领域,开展各种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有利于发挥青年聪明才智的活动。在近几年的改革实践中,农村各级团组织为促进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帮助青年建立“两户”(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协会、科技咨询、信息服务机构和旨在发展商品生产、安排农村剩余劳力的各种经济联合体;城市一些团组织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组织青年承接各种类型的“青字号”工程,建立“五小”协会、青年管理小组、科技攻关小组、青年班组、青年承包队等,这些都是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的新发展,是服务经济建设、扩大团的工作领域的有益尝试,对此应认真研究,总结推广,不断创新。

  带领青年投身改革,就要大力激发和鼓励青年的创造精神,支持青年改革积极分子。要支持有真才实学的青年主动担负起管理企业的重任和带头搞承包,不要把他们看作是“出风头”;要支持青年创办各种类型的集体、个体企事业,发展服务行业,不要把他们看作是“低人一等”;要支持青年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争创一流,先富、快富起来,不要把他们看作是“一切向钱看”;要支持青年自立、自强,敢于发表独立见解,敢于在业务技术或学术上有所创造、有所建树,不要把他们看作是“狂妄自大”。在改革实践中,已经涌现和正在涌现出一大批有朝气、有胆识、有作为的青年改革积极分子。团组织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引导他们既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夸不倒、骂不垮。总之,团组织要热情支持青年的改革精神和改革行动,使他们在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带领青年投身改革,还要正确对待改革中出现的两种不同的问题。改革是群众性的探索和创新的事业,它在发展过程中要逐步完善、提高,还要不断排除各种干扰。对于青年在改革中由于经验不足造成的失误甚至失败,我们要采取关怀爱护的态度,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继续探索;对于那些从本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出发,假借改革之名不择手段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败坏改革声誉的歪风邪气,我们要提高警惕,及时向党政部门反映,坚决地与之斗争。

 

二、引导青年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立志成才

  当前,中华民族正处在一个新的腾飞时期,我国经济面临着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新技术革命的挑战。经济的振兴有赖于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为了尽快缩短我国在科学技术和管理方面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为了适应改革和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为了亿万人民的富裕幸福,我们必须引导青年发愤图强,刻苦学习,立志成为既有远大理想、高尚情操,又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富于创造精神,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提高劳动者科学技能对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大作用,帮助青年认清学习一切先进的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经验的重大意义,端正为祖国而学习的动机,树立终生学习、终生受教育的观念。要通过开办扫盲班、文化补习班、自学辅导站、技术培训班、各种知识讲座,建立智力开发中心、青年读书小组等多种形式,支持青年自学成才,鼓励和带领他们把学习、实践、创造融为一体,在掌握先进的生产技能和提高操作水平方面奋发有为;在学习、运用现代化管理知识和引进、消化、应用新技术方面奋发有为;在捕捉新信息、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方面奋发有为。

  帮助青年学习,要实行分类指导,对文化基础不同、技术水平不同、工作岗位不同的青年要提出不同的要求:农村青年包括乡镇企业青年,要一手抓致富,一手抓学习,走科技致富道路;城市在职青年,要从本职岗位的需要出发,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尽快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校的大、中学生,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增强能力,开拓知识面,为投身四化建设做好准备;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和具有各种业务专长的青年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科研工作者,要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成为向科学技术进军的骨干力量;国防战线的青年,要努力学习掌握现代军事科学技术和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本领,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军地两用人才。

  在普遍提高青年一代科学技能、生产技能和文化素质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做好培养、扶植、推荐各种青年人才的工作,鼓励青年冒尖。四化建设和改革迫切需要大批青年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文学艺术家及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共青团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在青年知识分子中的工作,团的干部要努力做青年人才的知心朋友;对他们之中的成绩突出者,要大力宣传和表彰;要关心他们政治上的成长和进步;还要尽力为他们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鼓励和引导青年一代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是关系国家未来、民族兴衰的一项战略任务。各级团组织要协同社会有关方面,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奋斗目标,制定长远规划和具体措施,为青年成才搭桥铺路。全体青年都要立下这样的决心:经过一代、两代的顽强奋斗,使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技术发达起来,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三、倡导青年为克服旧观念和创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要一起抓,这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方针。”共青团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还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生动、具体、实在地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广大团员、青年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道德和人生观。在当前,要紧密结合改革的实际,带领青年自觉地克服“左”的思想和旧的传统观念、习惯势力的影响,倡导与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新的生活方式,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应当看到,在十年内乱中泛滥起来并给党和国家带来巨大灾难的“左”的思想至今并没有彻底肃清,从长期封建社会沿袭下来的旧的传统观念、习惯势力的影响仍不可低估。比如,把发展商品经济、运用价值规律视为“搞资本主义”;把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看作“两极分化”;把实行对外开放当作“崇洋媚外”,以及不思进取、惧怕变革、墨守成规的保守观念;习惯于吃“大锅饭”、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同步富裕的平均主义观念,囿于资历、嫉贤妒能、不愿任贤举能的论资排辈观念,等等。所有这些,都是阻碍改革事业、影响青年成长的无形羁绊。共青团要发扬“开风气之先”的光荣传统,一方面,要带领青年同社会上以及自身的“左”的思想影响和旧观念、旧习惯决裂,坚决抵制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另一方面,要引导青年从自己做起,树立变革的思想,勇于冲破阻碍改革的陈规陋习、条条框框,极大地振奋起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精神,并以这种精神状态去影响他人,带动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

  倡导青年创造美好生活,推动生产方式的变革,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地说,生产方式制约和决定着生活方式,但生活方式的变革也会对生产方式的进步产生促进作用。一个大的社会变革,往往是同生活方式的变革联系在一起的。在变革生活方式的实践中,青年是一支最积极、最活跃的力量。为了适应现代化的生产方式,他们要求快节奏、高效率地处理各种事务;要求在生产发展收入增加的前提下,逐步使自己的物质生活更富足,精神生活更充实,这些都是正当的。不能把现代生活方式当作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更不能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应该而且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得更美好。共青团要引导、带领青年破除那些落后、愚昧、腐朽的东西,在全社会率先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要鼓励和指导青年合理消费、科学消费,既反对忽视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限制消费的倾向,又反对不顾生产状况,提出过高消费要求的倾向;要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美化青年的生活,使他们的生活日益充实、丰富。在鼓励青年大胆追求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应使他们认识到,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是获得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从而自觉地把追求的愿望同创造的实践结合起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改善个人生活。

 

四、搞好团的自身改革,增强团组织的活力

  在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共青团也面临着自身改革的任务。这既是客观形势提出的严峻课题,也是团的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为改变共青团工作不适应现实生活要求的状况,全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共青团的工作和自身建设的许多方面仍然不适应改革形势的要求,其突出表现是:团的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缺乏应有的活力,团在推动经济建设和团结教育青年、为青年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团的自身改革应着眼于增强团组织的活力,从全局出发,从实际出发,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生产力高速度发展、更好地为青年服务为目标。

  当前,要进一步确立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以四化为中心活跃团的工作”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要从工作内容、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领导方法等各方面不断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团的工作内容,要紧密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团的思想教育,要运用善启发、多激励、生动活泼的方法,注重发掘青年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团的基层组织要根据行政区划、部门和生产、经济组织的变化因地制宜地来设置;团的活动方式,要从基层和青年的实际需要出发,灵活、多样,特别要多开展在统一思想指导下的、自下而上的中小型活动;各级团委机关对基层工作的领导,要由指令多变为多指导,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青年服务。

  为了增强团组织的活力,要进一步树立“全团抓基层”的思想,下决心搞好团的基层建设,使每一个基层团委、团支部,都成为全团工作的活跃的“细胞”。当前,在巩固农村基层团组织整顿成果的同时,要根据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大力抓好城市企业团的工作。一定要明确,企业改革后,团的工作不能削弱,而是要在适应改革的过程中得到加强。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企业团组织要迅速适应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之后的新情况,在党委领导下,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增加企业活力和提高青工素质开展团的工作;要注意发挥知识分子团员的作用;要把团的工作纳入企业责任制,使团的工作成为企业工作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广大团干部要进一步发扬创新精神,大胆实践,摸索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有利于青年健康成长、有利于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新路子,开创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五、大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共青团担负着带领青年在经济改革和四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和为党的事业培养、输送各种优秀人才的双重任务,这就对团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各级党委的关怀下,目前全团已拥有一支数量可观、素质较好的团干部队伍。但也应看到,还有不少同志的思想理论修养、文化知识、科学技能、工作能力等,还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对共青团提出的新要求。近几年大批团干部走上新的岗位,为党的事业输送了人才。但由于补充不及时,一些团委班子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缺额现象。各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并主动协助党委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团干部的选拔、配备、管理工作。

  抓好团干部队伍的建设,要体现改革的精神,努力探索适应改革新形势的新途径、新办法。当前,特别要注重选拔那些有开拓精神、有知识、有能力、热爱青年工作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团员担任团的各级领导职务,搞好各级团委领导班子年龄上的梯形配备;要调整团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着力发现、选拔一批具有各种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优秀人才到团的领导岗位上来,同时要采取在职学习和脱产轮训等方法,提高在职团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技术、管理水平;要在不违背团章规定的前提下,逐步摸索和完善基层团干部的聘选、招考、交流等制度;要改变单纯依靠专职团干部开展工作的状况,尽快建立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的、具有各方面人才的宏大的团干部队伍;还要切实解决团的工作中存在的“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逐步做到团干部的工作成果和他的政治荣誉及物质利益密切相联。

  全团各级干部都要认清形势,刻苦自励,努力使自己尽快地具备多方面的优良素质。要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要增强经济观念,关心世界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了解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经济发展规划、目标,从而使团的工作同四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提高科学技能,努力学经济、学技术、学管理,力争成为本行业、本部门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发扬创新精神,敢于冲破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旧框框、旧套套,努力探索适应改革形势的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要培养求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关心青年利益,不讲空话,多办实事,扎扎实实地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为亿万青年服务。总之,每一个团干部都要努力成为通晓本行业务,掌握现代化管理知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人才。

  共青团在六十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新的历史时期,共青团要为国家的兴旺发达和人民的富裕幸福再创新业绩。共青团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全团各级组织、广大团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高昂振奋的精神状态、创新求实的工作作风、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团结带领全国各族团员、青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英勇奋斗。